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
二○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副县级建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在职职工7人,离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职责
组织实施发展散装水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初审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散装水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散装水泥行业的统计工作;负责散装水泥行业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146.61万元,支出总计146.6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69万元,增长18.3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14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6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14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4万元,占97.56%;项目支出3.57万元,占2.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6.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2.69万元,增长18.3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6.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41万元,占64.40%;国防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43万元,占0.29%;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1万元,占27.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4万元,占4.39%;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72万元,占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此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7万元, 比 2020年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4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的接待,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0年减少0.41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对1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资金4.06万元。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4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1.1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92万元,项目支出总额4.06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2020年期末,焦作市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36.9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36.60万元,车辆75.88万元,办公设备24.44万元。车辆共有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因为车改后车辆上交车改办车辆正在逐步办理核销手续。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主要是: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0项目0万元等;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六)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1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推广散装水泥与预拌砂浆工作:依据省政府121号令进一步加大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力度;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管理工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