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中原路两侧绿化带工程(南山路—李河村、南水北调干渠—人民路)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建〔2017〕5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3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完善道路绿化景观,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建设范围及建设规模:该工程北起南山路,南至人民路(不含李河村—南水北调干渠段),规划路线总长约3.5公里,在中原路道路红线外东西两侧建设绿化带宽度各20米,总绿化面积约140000平方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建筑小品工程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匡算总投资7361.7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资金来源暂定为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市自筹。
五、请你单位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7〕010号。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前期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后,报我委审批。
2017年4月14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