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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焦政办〔2021〕13号)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1-07-14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2020年11月6日,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名单的通知》(豫发改数字〔2020〕870号),我市被列为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文件要求,各试点市要建立完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机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节点、重大项目等内容,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试点市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并适时开展试点评估。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由试点走向示范,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多次与相关市直部门召开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专题推进会,听取部门思路建议,收集部门支撑材料。在总结归纳各市直部门材料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紧密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2020年12月7日形成了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26个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意见后,最终形成了《焦作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整体布局上,我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主要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的原则,实施“基础设施提质”“城市治理优化”“民生服务提升”“产业发展数字化”四大工程,通过政府引导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要建设内容方面,通过完善城市通信网络和城市物联网络两套城市神经网络,建立城市运营中心、城市数据中心两个支撑中心和数据中台、智慧时空信息云平台、业务中台、AI中台四个城市骨架平台,支撑建立起一个城市大脑,构建起“1+2+2+4”的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形成市级统一数据资源池,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一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物联感知等资源服务,支撑各行业、系统有效运行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全市一盘棋的联动发展格局。通过“1+2+2+4”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延伸到智慧政务、智慧规划、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生态环境、智慧公安、雪亮工程、食品药品安全、智慧应急等城市治理领域,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医保、智慧社区、智慧城市一卡通等民生服务领域和智慧金融、智慧文旅、智能制造、智慧园区等产业发展领域。到2022年,初步实现“一网感知万物、一体运行联动、一屏掌控全城、一机智享生活”“四个一”发展目标,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智慧社会,建成全国一流的新型智慧城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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