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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水毁设施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8-17   文号:焦发改审批[2021]237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行政事项服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水毁设施修缮工程项目的函》(焦卫规信〔2021〕2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市直卫生医疗机构水毁设施修复修缮,消除公共服务设施灾后安全隐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依据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焦作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焦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焦防汛〔2021〕22号)、市政府关于《关于上级发改部门安排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分配的建议方案》的批示、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焦作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批)豁免清单》(焦自然资〔2021〕77号)及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等文件精神,结合评估机构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元评估〔2021〕JZ21-011号),原则同意宜昌星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评估机构形成的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水毁设施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

项目编码:2108-410800-04-01-623419。

二、建设地点。该工程实施地点位于焦作市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三人民医院、焦作市第四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五人民医院、焦作市第六人民医院、焦作市妇幼保健院、焦作市五官医院、焦作市中心血站、焦作市中医院及计生综合服务楼等11家医疗卫生机构院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系打捆工程,包含单独实施的城区11家医疗卫生机构的水毁设施修缮子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0011平方米、修复墙面面积约11399平方米、修复吊顶面积约1814平方米、修复屋面保温彩钢板面积约1019平方米、改造电气线路约499米、修复雨水管约480米、修复不锈钢栏杆约19米等(详见附件1)。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311.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65.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27万元,预备费14.81万元(详见附件2)。资金来源由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3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编制单位推荐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施工、货物及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承接单位。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进一步核实工程建设范围,不得与其他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重复计取,并做好利旧及相关设施的施工保护工作。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2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7号)相关规定,本工程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你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九、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参建各方应参照《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投资〔2020〕54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十、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十一、请你们按照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该工程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1〕31号。


附件:1.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水毁设施修缮工程建设方案详表

2.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水毁设施修缮工程投资概算表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


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水毁设施修缮工程

建设方案详表


编号

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建安工程费

(万元)

1

焦作市人民

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7097平方米。

37.08

2

焦作市第二

人民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105平方米。

38.82

3

焦作市第三

人民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1457平方米、墙面面积约2219平方米。

17.31

4

焦作市第四

人民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墙面面积约1221平方米。

17.27

5

焦作市第五

人民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104平方米、墙面面积约1356平方米。

16.91

6

焦作市第六

人民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292平方米、墙面面积约1121平方米。

16.86

7

焦作市妇幼

保健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1646平方米、吊顶面积约1191平方米、墙面面积约3139平方米。

35.91

8

焦作市五官

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保温彩钢板面积约1019平方米、墙面面积约180平方米。

17.38

9

焦作市中心

血站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685平方米、吊顶面积约623平方米、墙面面积约1369平方米、不锈钢栏杆约19米。

17.20

10

计生综合

服务楼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546平方米、墙面面积约794平方米、改造电气线路约499米。

16.15

11

焦作市中医院

灾后恢复重建

修复屋面防水面积约2079平方米、雨水管约480米。

35.08


附件2:


焦作市市直医疗卫生机构水毁设施修缮工程

投资概算表                                    

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备注

建安工程费

265.97

1

灾后修缮项目

265.97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27

1

前期工作咨询费

12.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3.30

3

工程设计费

6.05

4

工程建设监理费

4.40

5

工程造价咨询费

4.52

         基本 预备费

14.81

(一+二)×5%

总投资

311.05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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