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技师学院: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技师学院校区教育设施灾后修缮项目的请示》(焦技师〔2021〕28号)及相关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焦作技师学院水毁设施灾后修复修缮,消除公共服务设施灾后安全隐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的正常开展,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依据焦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焦作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焦作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焦防汛〔2021〕22号)、市政府关于《关于上级发改部门安排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分配的建议方案》的批示、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焦作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批)豁免清单》(焦自然资〔2021〕77号)及市财政局出具的资金证明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元评估〔2021〕JZ21-010号),原则同意宜昌星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评估机构形成的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技师学院校区教育设施灾后修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
项目编码:2108-410800-04-05-675952。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焦作技师学院4个院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对焦作技师学院各院区内水毁设施进行修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改造屋面防水约6206平方米、粉刷墙面约5100平方米、拆除重建排污管道约300米、维修落水口及落水管约735米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00.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4万元,预备费3.87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招标方案。依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编制单位推荐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施工、货物及服务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承接单位。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进一步核实工程建设范围,不得与其他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重复计取,并做好利旧及相关设施的施工保护工作。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2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7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你单位应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并依法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九、该项目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参建各方应参照《河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投资〔2020〕54号)履行概算控制责任,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突破投资概算且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正式申报;未按程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十、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十一、请你们按照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该工程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1〕32号。
附件:焦作技师学院校区教育设施灾后修缮项目投资概算表
2021年8月11日
附件:
焦作技师学院校区教育设施灾后修缮项目
投资概算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85.81 |
|
1 |
灾后修缮项目 |
85.8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0.84 |
|
1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2.50 |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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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设计费 |
2.60 |
|
4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64 |
|
5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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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基本 预备费 |
3.87 |
(一+二)×4% |
四 |
总投资 |
100.52 |
一+二+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