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委: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平台,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现将申报2022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有关要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权限下放至县(市),请各县(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见附件3和附件4),自行组织辖区企业进行评审,于2022年6月20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将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格式见附件5)和评审意见(连同电子版,)直接呈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电子版(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二、请四城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于2022年6月5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正式行文,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我委(电子版一并报送),由我委统一组织评审和上报。
联 系 人:袁 润
联系电话:0391-3569077
电子邮箱:jzfgwgyk@126.com
附件:1.《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办法
5.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