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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区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发布时间:2010-04-1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沈阳经济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沈阳经济区是以沈阳为中心,在半径百公里范围内,涵盖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个省辖市的城市群。区域面积7.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359万人,城市化率达到65%。2009年,沈阳经济区地区生产总值合计9984.7亿元。
  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沈阳经济区将建成国家新型产业基地重要增长区、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区、新型工业化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区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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