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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改委关于核准东王褚村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龙泽苑居住小区)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0-07-0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解放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准东王褚村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龙泽苑居住小区)建设项目的请示》(焦解发改[2010]11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东王褚村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龙泽苑居住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妥善安置南水北调城区段搬迁村民,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东王褚村南水北调安置小区(焦作市龙泽苑居住小区)项目。该项目业主为东王褚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光明路和孟州路之间。东临光明路,西临孟州路,北临东王褚村居民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4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4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中:原已建成,保留建筑面积32235平方米;新建住宅75770平方米,会所214平方米,托幼1080平方米,垃圾站310平方米,配套商业1487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2栋16层框剪结构商住楼,18栋(包括已建成6栋)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和商住楼,2栋3层框混结构商业用房,1栋2层框混结构商业裙房,1栋3层框架结构托幼用房,以及停车位、广场、道路、景观、绿地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1427万元,资金来源为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安置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9]第024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豫焦出让(2009年)第004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2003年6月3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变更名称意见;④解放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资金证明;⑤解放区民政局和王褚街道办事处联合颁发的东王褚村民委员会主任冯海江的当选证书。
    六、该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终身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有资质的建设队伍进行建设。
    七、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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