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成立六个督查组,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新疆等18个重点地区进行节能减排专项督察。
督查组由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13个部门组成,检查重点是:各地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情况;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情况;严控新上“两高”项目情况;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情况;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情况;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制订和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方案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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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河南等18个省区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
发布时间:2010-09-0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