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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成为节能目标优秀单位

发布时间:2010-09-1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9月1日,省政府日前公布了对全省18个省辖市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考评结果,焦作、平顶山成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优秀单位。
  据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16个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6个考核组,于5月对全省18个省辖市政府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评。
  考评结果显示,焦作、平顶山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优秀单位;洛阳、安阳、郑州、三门峡、新乡、濮阳、济源、许昌、商丘、鹤壁、周口、漯河、驻马店、南阳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良好单位;信阳为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合格单位;开封未完成2009年度节能目标。新乡、三门峡、焦作、周口、平顶山、许昌、漯河、郑州、洛阳、濮阳、安阳等11市均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80%以上,达到了时间进度要求。商丘、信阳、鹤壁、驻马店、济源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70%以上,南阳、开封分别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65.6%和58.3%,未按时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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