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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进一步规范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1-08-1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室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随着我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化开展,与广大市民沟通渠道的不断拓宽,业务举报投诉也呈现增长态势。为更好地做好举报处理工作,近日,委纪检组监察室对举报投诉处理程序进行了重新规范。规范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了程序。设计了《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完善了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内容,证据;调查及处理意见;意见反馈情况等。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凡举报投诉件,由监察室与相关业务科室沟通后,发放《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登记表》。涉及业务的调查,调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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