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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正式出台《指导意见》 重大机遇意味着更大责任

发布时间:2011-11-0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金秋时节,国务院正式出台《指导意见》。一系列“含金量”很高、针对性很强的重大举措,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有力保障和强大支持。这是巨大鼓舞,是强劲激励,是重大机遇,更是重大责任。
  责任重大,是因为我们肩负促进全国改革发展的重责,身负加快中原大发展的重任。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同步推进,是我们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绕不过去的一道难题。在这个问题上,河南尤其突出、尤为典型。《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河南在这条道路上的积极探索,势必为全国同类地区创造更多的经验,起到巨大的示范带动作用。
  河南肩负农业发展新使命集中力量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巩固提升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建设全国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建成全国农业现代化先行区。
  2010年我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087.4亿斤,是目前我国6个粮食调出省之一。我省用占全国十六分之一的耕地,生产了占全国十分之一以上的粮食,养活了占全国十三分之一的人口,每年还向国家贡献400亿斤的商品粮及其制成品,完全扛得起“天下粮仓”的名号。
  《指导意见》指出,中原经济区要建成全国农业现代化先行区,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同时,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给河南农业未来发展拓展了巨大空间。中原经济区建设在勇担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的同时,结合农业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提出了在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发展任务。这将为河南农业现代化进程插上“腾飞”之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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