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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投资〔2011〕562号
 
焦作市引沁灌区、广利灌区管理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1]1466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市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个,总投资44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6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06万元,市投资72万元。
  二、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国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季报和水利部月报制度范围,请你们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焦作市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2011年中央预算内第二批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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