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对2007—2010年公路运输场站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豫发改稽察【2011】42号)精神,市发改委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对2007—2010年公路运输场站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焦发改稽察[2011] 352号),要求各县(市)区发改委督促项目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并由我委牵头市交通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对我市辖区内2007—2010年公路运输场站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我市2007—2010年公路运输场站项目6个,总投资7096万元。其中;省补助资金 2200 万元,自筹4896 万元,建设规模全为二级客运站规模,截至目前有3个项目已竣工投用,其余项目在建。从稽察情况看,我部分项目单位能严格市公路运输场站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良好,大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相对完善。但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少数项目单位存在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未按核准规模建设、进度缓慢等现象。
我们针对此次专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严格要求,现场责成项目单位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认真整改。对未开工的项目要求尽快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工程早日竣工投用,发挥效益;对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全的要严格按照“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尽快办理完善;
对于擅自变更建设规模的项目,要求项目单位按程序重新报批,并尽快落实缺口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