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焦作市政府要加强对方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大胆创新、务实重干、高效运作,尽快取得成效,为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研究制定支持焦作市经济转型的政策措施,在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焦作市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2年1月21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