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至2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与亚行在北京联合召开“亚行贷款新项目前期工作会”。会议介绍了亚行贷款政策和国内外工作程序,并与有关省就亚行贷款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行衔接。河南、安徽、湖北等13个新项目省的发改委、财政厅和新项目单位的代表约90人参加了会议。国家发改委外资司李国辉副司长、财政部国际司王忠晶副司长、亚行东亚局局长克劳斯·盖尔豪瑟先生出席了此次会议。
目前亚行贷款仍是我国利用国外优惠贷款资金的主要来源之一,贷款支持的主要领域包括农业(含林业、水利)、交通、能源和节能减排、城建环保和生态建设等。农业领域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土地整治,农村生态能源和环境治理以及防治土地退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和病险水库之力等项目;交通领域主要支持国家高速公路及路网完善、省级干线公路养护、内河航运和西部地区重点铁路建设;能源领域主要支持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中等城市及县区镇提高能效、集中供热等项目建设;城建环保领域重点安排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和环境综合整治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国家城乡统筹示范区重点城乡统筹技术设施项目建设等。在地域安排上,继续加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倾斜力度。
亚行贷款政策主要包括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在移民安置方面,亚行规定,只要项目建设涉及移民搬迁,财产损失、非自愿征地或非自愿限制使用土地的,都必须按以下原则进行移民安置:对项目进行早期筛选,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不良影响;与受影响人进行充分协商,进行申诉处理机制;将受影响人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提高或恢复受影响人的谋生和生存条件;在土地征用和房屋拆除前支付补偿金并提供安置地点,向弱势群体提供特殊帮助;及时向受影响人披露有关政策规定等。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亚行要求,属于A类贷款项目,借款人应以英文编制《综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提交给亚行,在亚行董事会批准之前120日内在亚行网站上公布《综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询公众意见。属于B类贷款项目,借款人以英文编制《综合初始环境审查》并提交给亚行,亚行审议通过并在亚行网站上公布由董事会批准的《综合初始环境审查》最终版。属于C类贷款项目,通常不需要准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但借款人应确保项目不会对环境影响造成任何影响。
亚行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程序一般有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三年滚动利用亚行贷款备选项目规划,提出新补充项目,会商财政部;年底再亚行总部马尼拉磋商中国规划项目,与财政部联合将亚行同意的三年滚动贷款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地方发改委须在每年的八月底前提出本省的新项目,并报国家发改委争取列入规划。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达到预可研的深度。第二阶段项目前期准备。一是根据规划组织编制总体项目建议书,属于国家统借统还,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属于国家统借本省自还的,报省发改委审批。在审批前,应与亚行沟通,并就项目目标、主要建设内容和初步投资估算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项目经理在此阶段要收集有关资料,准备项目概念书,准备PPTA(技术援助调查)大纲,召开项目概念书评审会并确定项目风险类别,亚行批准项目概念书和技术援助方案。二是可研报告的编制与审批。编制完成总体可研和各子项可研报告,以及环评报告、移民安置计划、社会影响评价等报告。亚行聘请技术援助咨询专家,派遣项目考察和技术援助团,完成PPTA中期报告。联合召开三方会谈,审议PPTA最终报告和项目贷款考察报告,采购计划和保障文件;批准保障文件并对外公布。在此基础上,完成总体可研和分项可研报告的审批。三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报批。项目单位负责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经省发改委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亚行开始准备《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启动贷款谈判。第三阶段贷款谈判及批准。财政部负责起草贷款谈判的请示,会签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后,报国务院审批。按国务院批复精神,确定具体谈判时间和安排,参加贷款谈判。亚行董事会审批《贷款协定》、《项目协定》。第四阶段贷款生效及项目协定谈判草本,签署转贷协议,贷款生效,开设专用账户。第五阶段项目调整及余款使用。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项目调整及余款使用方案,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后才能实施。
这次会上,经过衔接,亚行同意将我省畜牧养殖及产品安全示范项目(拟利用亚行贷款8000万美元)。列入2014年贷款谈判后备项目。
望各县(市)区发改委、焦作新区认真学习亚行贷款程序和亚行贷款范围,积极筛选本地符合条件的项目,抓紧上报,积极获得亚行贷款支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