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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书君副市长对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发布时间:2012-05-09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一是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由重大活动承办、牵头单位负责跟踪落实。二是继续在全市实行重大签约项目总协调人制度、分级负责制度,重点加大对2011年以来我市举办或参加的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的跟踪问效。三是各县(市)区要由领导干部牵头组成专门工作班子,“一对一”跟进落实,制定推进计划,明确进度要求,推动项目落地,重大项目要由主要领导负责协调推进。四是借鉴郑州、安阳等地的做法,在全市推行项目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各县(市)区要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五是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大回访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回访到每一个签约项目、每一个外来投资方,做到签约项目“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六是在全市推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和无偿代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七是加强对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将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实施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督查通报制度,对各级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亿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督查通报;将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情况列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年中、年末组织两次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观摩活动,年底进行全市综合评比,对项目落实好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差的进行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已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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