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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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 |
焦发改投资〔2012〕389号
孟州市、沁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2012年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893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共2项,下达2012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50万元。此批计划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严格按照《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保证省服务业引导资金专款专用、自筹资金足额落实,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2012年投资计划表(焦作市)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