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
焦发改农经〔2012〕492号
中站区发改委、财政局、农林水利局:
你区《关于呈报中站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发改农经〔2012〕5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编制的中站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12年度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内容:中幼林抚育800亩;低质低效林改造500亩;农村能源太阳能150座;退耕农民就业转移技能培训100人次。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87.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7万元,地方配套6.95万元,群众自筹49.76万元。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
各项工程建设要按照批准的标准、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
望接文后,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尽快组织施工队伍建设,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焦作市发改委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