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焦作市水利局 |
焦发改投资〔2012〕408号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791号)要求,现将我市农村安全饮水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370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226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742万元,市级财政投资334万元,群众自筹407万元。
二、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做好前期工作,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迅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国家、省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要加强工程供水水源论证,确保水源安全、可靠。本批计划安排的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水处理设施等,不包括农村学校校内供水设施建设。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季报制度范围,请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