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2〕429号
温县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等职业教育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9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安排我市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项目1项,总投资139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温县财政投资395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项目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要加强统筹财力,优先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落实已承诺的配套资金。
三、你委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落实投资计划,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四、请每月25日前按要求向我委(社会科、投资科)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附件:焦作市2012年中等职业教育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