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在2012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地区经济工作会议暨区域合作座谈会召开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在广州市召开2012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本次座谈会主题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43号)要求,总结交流2012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进展,研究讨论2013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点工作,就进一步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建言献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范恒山同志指出,自中发[2006]10号文件下发6年多来,我们坚持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初步构建了以中发10号文、国发43号文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为核心,其他专项政策为补充的中部崛起政策体系。我们坚持重点突破,统筹推进整体发展,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皖江城市群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原经济区等条件较好地区发展规划,制定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以及大别山、罗霄山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政策,推动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三基地、一枢纽”建设,支持中部地区开放合作。我们坚持多筹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动设立了湖南湘南、湖北荆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六省高层合作交流机制、信息沟通机制等。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中部地区呈现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的良好局面,中部地区发展已经处于新的阶段,站在新的起点上。
范恒山同志强调,在新时期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全面落实国发43号文的各项部署,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中心,以“三基地、一枢纽”建设、“三化”协调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坚持深化改革好扩大开放,促进中部地区实现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支撑全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范恒山同志要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是发展改革系统地区经济工作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要苦干实干,始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求真务实,更加注重工作的实效性;要加强互动,全面强化工作的协调性,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作风,坚定信心、脚踏实地,高水平地做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各项工作。
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今年以来本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思路,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区司副司长刘苏社同志主持会议并报告了2012年以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进展及2013年工作初步考虑,提出明年要认真抓好国发43号文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出台部门分工方案和各省实施方案;继续落实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做好规划落实和中期评估工作;继续编制若干重点地区加快发展规划,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有序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支持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建设;加强中部地区与东西部地区以及六省间开放合作,加快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为宏观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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