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 作 市 农 业 局
焦发改投资[2012]651号
有关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及博爱农场: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转发下达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2〕1496号)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市农村沼气项目投资2768.2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52.15万元,市县投资329.18万元,其他投资1386.94万元。
二、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国家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要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积极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要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农业局备案。
附件:1、焦作市2012年农村户用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2、焦作市2012年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焦作市2012年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4、焦作市2012年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