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金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西城丽苑”项目工程的请示》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金德利“西城丽苑”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通知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西城丽苑”小区工程。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解放路北侧,西环路东侧。北临西段为焦西工业公司家属区,东段为华泰陶瓷公司家属区。东临北段为陶瓷路,中段为吉祥小区、世纪新区小区,南段(临解放路)为制动器集团家属楼。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共13栋住宅楼。分别为:11栋砖混结构多层住宅楼,楼号29# 、31#、32A#、32B#、36#—42# ;1栋18层框剪结构高层住宅楼,楼号30# ;1栋12层框剪结构小高层住宅楼,楼号35# 。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7813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08]第024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07)第0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评表字[2006]126号审批意见;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解放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10802200063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⑤河南省建设厅核发的编号为41080743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⑥河南诚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诚泉验证字(2009)第001号验资报告;⑦焦作市解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作信用社出具的贷款意向函;⑧焦作市财政局开具的土地出让金交款票据4张。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