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环保(焦作)水务有限公司: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341号)转发给你单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投资18059万元,本次计划下达投资7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800万元,银行贷款3400万元,企业自有投资1800万元。上述投资全部纳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请你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有关规定,严格招标程序,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加强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三、新增中央投资要确保用于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市发改委将会同财政、建设等部门定期对项目资金完成进度进行督查,确保项目尽快完成投资,并于近期内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不得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和拖欠款。财政、审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项目建成运行一年后,省级发展改革委将组织项目后评价。
六、请做好该项目进度的跟踪、统计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形象进度情况报我委发展规划科及项目办城建科。
附件:焦作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九年四月四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