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莱佛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亿城翰林雅筑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延期申请》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参考《广州佛莱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亿城·翰林雅筑物业服务成本认证报告》,结合市发改委焦发改价管[2012]45号文件试行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亿城·翰林雅筑小区1#-6#住宅楼前期物业服务费执行最高不超过1.2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
具体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公司收费前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物业服务 收费标准 批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