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3〕23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缝山公园生态环保公交首末站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焦作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批缝山公园生态环保公交首末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公交[20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缝山公园生态环保公交首末站项目建议书》建设该项目。
二、建设地址: 该项目拟建于玉阳路以南,岭南路以西、北环路以北。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为铺设彩色有孔植草花砖,种植花草,架设景观灯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202万元(其中征地费为558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望据此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基础设施 公交场站 项目建议书 批复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