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3〕24号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福润苑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
焦作市厚德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焦作市福润苑小区项目的请示》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福润苑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福润苑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建设西路146号(原光华影剧院)。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416平方米,建筑面积246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5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17270平方米(包括廉租房面积1488.83平方米),商业面积43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共2栋建筑:临建设西路为1栋5层商业楼,地块南侧为1栋24层住宅楼。其他技术经济指标按焦规图字[2011]第018号详规图执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058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11]第018号详规图;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410800-CR-2012-0058-2493);③解放区环保局《关于焦作市厚德置业有限公司福润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解环评表[2011]014号);④焦作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120900631);⑤河南省住建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41080143号);⑥河南双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双会基验字(2012)第003号验资报告。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项目 核准 批复
抄送:市政府,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统计局、环
保局、地震局、人防办、文物处、消防支队、气象
局。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