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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天然气按热值计价改革”

发布时间:2013-07-0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通过“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即模拟市场的办法,以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为基础,按照热值折算相应的天然气价格,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确定广东、广西实行试点。首先,选择计价基准点。综合考虑我国天然气市场资源流向、消费和管道分布现状,选取上海市场(中心市场)作为计价基准点。其次,计算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以市场形成价格的进口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LPG)作为可替代能源品种,并按照60%和40%权重加权计算等热值的可替代能源价格。然后,按照0.9的折价系数,即把中心市场门站价格确定为等热值可替代能源价格的90%。第三,确定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以中心市场门站价格为基础,根据天然气主体流向和管输费用,并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两省(区)门站价格。国家发改委将适时总结经验,评估改革措施对各方面的影响,取得经验后向全国推广。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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