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
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焦发改投资〔2026〕164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经发局,市直各部门,各市属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咨询评估管理,提升咨询评估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63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等要求,我委对《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焦发改投资〔2020〕154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