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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武县为民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城市〔2011〕256号】

发布时间:2011-10-2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行政事项服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城市〔2011〕256号
 
 
修武县发改委:
  你单位《关于报送修武县为民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修发改城市[2011]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武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修武县为民小区公租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该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东临云台大道,西临焦作市徐恒讯纺有限公司,北临工业路,南临云翔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由9栋公租房及道路、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组成,建筑面积30600平方米。9栋公租楼全部为6层砖混结构,总套数672套,其中单套面积60平方米348套(1#、2#、3#、4#、5#、6#公租楼),单套面积30平方米324套(7#、8#、9#公租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9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82万元,预备费为176万元。资金来源为修武县财政自筹。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
  六、招标方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投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七、初步设计: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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