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1〕306号
中站区发改委:
你单位《关于报送武钢棚户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中区发改[201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钢矿业有限责任责任公司焦作矿按照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武钢棚户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该棚户区。
二、建设地址: 该棚户区为异地拆迁安置项目,拆迁的棚户区位于中站区龙翔办事处(龙洞村),新建安置房位于新园路(原焦克路)北,涟深河东,中站区焦克路北棚户区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棚户区拆迁246户,拆迁面积为1650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246户,建筑面积18506.42平方米,套型面积为50平方米的有37户,套型面积为65.82平方米的有44户,套型面积为74.05平方米的有22户,套型面积为80平方米的有44户,套型面积为86.12平方米的有77户,套型面积为90平方米的有22户。安置房屋分别配建于中站区焦克路北棚户区内1#、2#、3#、4#、10#和5#楼一单元,建筑层数为11层,框架结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棚户区估算总投资302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45万元,预备费为14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和企业自筹。
五、建设工期:该棚户区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招标方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投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七、初步设计: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附件306号).doc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