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水北调纪念馆(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装饰装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焦南建发〔2020〕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市政府《关于同意申请建设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的批复》(焦政函〔2019〕6号)及市史志办出具的项目说明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满足国家方志馆南水北调分馆申报要求,切实发挥南水北调工程纪念建筑的功能作用,充分展示和弘扬“南水北调精神”,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项目单位:焦作市南水北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编码:2020-410802-88-01-005873。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拟于人民路以北、普济路路以西,南水北调纪念馆区域建筑群建设。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对南水北调纪念馆主体及其配套附属用房进行装修装饰,建设总规模约为32865.6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含弱电工程)、暖通工程及多媒体设施设备购置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765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负责筹措。
五、该项目与南水北调纪念馆区域建筑群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不得重复计列。下阶段你单位应做好项目之间统筹协调工作。
六、请据此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后,报我委审批。
七、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0〕9 号。
八、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2020年3月5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