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建河南省第二慈善医院迁建等三个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焦民函[2018]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44号》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完善我市民政精神卫生福利体系,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原则同意焦作市国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民政福利精神病康复大楼项目项目建议书》。该项目代码为2018-410851-83-01-075958。
二、项目拟选址:该项目拟建于人民路以南、宁远路以西、市老年公寓和社会福利院迁建项目以北、西经大道以东。
三、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根据《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6-2016)》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9385平方米,预设床位300张,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2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院部、康复治疗等用房及配套工程。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678万元(不含设施设备购置费)。资金来源拟由福彩公益金资助和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8]054 号。
六、请据此办理规划、用地等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后,报我委审批。
2018年12月19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