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切实保证市发改委系统扎实搞好学习贯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要求上来,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学习贯彻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学习贯彻活动,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真正成为勤学习、抓落实和受监督的表率。
二、 组织实施
整个学习贯彻活动按“组织集中学习,进行广泛宣传”、“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纠整改”和“着眼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集中学习,进行广泛宣传。(3月5日-5月5日)
以《廉政准则》和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和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机关党委要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发言记录,开辟学习专栏,人人写心得体会,张贴于学习栏内或内网上。同时要及时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情况在报纸和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的《廉政准则》知识竞赛。
第二阶段: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查纠整改。(5月6日至6月5日)
1、开展自查(5月6日至5月13日)
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方面52个不准”、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和中央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形成高质量的自查报告。
2、对照检查(5月14日至5月26日)
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查找存在问题。一是要召开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代表、离退休干部和社会服务对象参加的各类座谈会,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要召开个人自查汇报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支部会议上进行自查汇报。
3、落实整改(5月27日至6月5日)
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仔细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并形成高质量的整改报告。
第三阶段:着眼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6月6日至7月5日)
以整改报告为依据,结合反腐倡廉新形势,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不仅对以往制度进行清理规范,而且要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补充,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同时,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建设惩防体系、反腐倡廉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长效机制,并形成高质量的总结报告。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学习贯彻活动各个阶段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领导及工作机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湘任组长,各位委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学习贯彻活动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司玉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姜卫民、樊勇;办公室成员为范传玉、王政平、冯小红、许秋萍。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委党组要加强对贯彻活动的领导,委主要领导对学习贯彻活动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既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又加强领导,推动落实。机关党委要认真做好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各项组织工作;监察室、办公室、信息中心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机关党委抓好落实,确保宣传贯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明确目标。把《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目标,坚持把学习宣传、查纠整改、整章建制贯穿始终,做到边学边查、边查边纠、边纠边整、边整边改。
3、统筹兼顾。机关及委属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活动的关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