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表述规定了依照国家有关文件、条例审报企业债券发行额度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使上述审核业务工作达到公正便民,优质高效的管理。
2 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市计委外资科及本窗口,对焦作市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申请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的审核。
3 职责
3.1窗口职责
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受理、审查,经初审或复审资料不合格的,由窗口说明理由并退给行政相对人;所有资料合格的,由窗口转委外资科,并督促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负责将委呈报的文件发放给行政相对人;负责有关资料的归档。
3.2科室职责
负责对窗口转送的行政相对人有关资料的复审,对资料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并退回窗口;所有资料合格的,由外资科负责在承诺时限内起草文件、会签有关科室、报经委领导签批、印制文件并送达窗口。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不合格
不合格
4.2申请时需提交的资料
4.2.1 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书及主管部门的申请报告<县(市)、区的企业需其县(市)区计委出具报告>;
4.2.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2.3 发行章程;
4.2.4 企业近3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
4.2.5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4.3 完成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
4.4 收费标准:不收费。
5 依据文件
5.1 《关于发行企业债券实行额度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
5.2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6存档资料
存档资料名称 |
保存期限 |
保存地点 |
备 注 |
相关资料(内容见4.2条) |
一年 |
中心窗口 |
一年后 交委归档 |
中心网络文档 |
长期 |
中心网络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