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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1      来源: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壁垒,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协调机制

原焦作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仍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协调组的日常工作,增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与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保持不变,全面推动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和经验复制推广等工作。

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机制

市各有关单位要将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政策文件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并及时转发国家、省出台的本行业、本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舆论引导,面向经营主体、一线业务人员和广大群众举办多种形式的宣贯培训活动。

三、实行市场准入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的衔接机制,根据新版负面清单,及时更新并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相关文本,实现负面清单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无缝衔接,确保清单实施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因负面清单调整导致事项变更的,要及时更新公布办事指南和相关文本,切实做好清单衔接调整工作。

四、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各有关单位,针对市场准入全流程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健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做实做细自查工作。加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联动,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五、强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运用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坚持问题导向,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整改销号,扎实推进整改提升,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

六、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

市各有关单位要定期排查本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按规定汇总填报《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并及时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科。

七、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和自查整改工作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常态化开展自查,对于自查未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上报,被上级部门查出或被企业、群众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信用焦作”网站向社会公示;对于经营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典型案例,建立督查督办台账,明确整改时间、任务和责任人,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到位。

八、建立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

对在转发宣传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政策机制、共享评估数据、开展案例自查整改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对其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焦作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20251120


附件:市场准入壁垒问题线索核实整改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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